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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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商达律师事务所杨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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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4
什么是冒名行骗罪?他的立案尺度是怎样的呢?下面刑事案辩护律师为大家介绍。
冒名行骗罪如何认定?冒名行骗罪如何立案与量刑?一,冒名行骗罪如何认定我国《刑事法规》第二百七十九条划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职员冒名行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冒名行骗的,依照前款的划定从重处罚。
"依据以上法条分析,冒名行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职员或者人民警察入行冒名行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冒名行骗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冒名行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凡已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天然人都可以称为冒名行骗罪的主体。
(二)冒名行骗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治理流动及其在社会上的威信,也会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正当权益。
(三)冒名行骗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刑事案辩护律师提醒此处的非法利益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
假如行为人仅仅是出于为了耍威风,知足虚荣心而自我夸耀,并无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成立本罪。
(四)冒名行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职员入行冒名行骗的行为。
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职员包括三种情况: 1,非国家机关工作职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职员;2,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职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职员;3,某一部分的国家机关工作职员冒充另一部分的国家机关工作职员。
二,冒名行骗罪的立案,量刑尺度(一)冒名行骗罪的立案尺度根据刑事法规第279条的划定,冒充国家工作职员入行冒名行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职员入行冒名行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二)冒名行骗罪的量刑尺度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冒名行骗的按照上述划定从重处罚。
依照《刑事法规》第279条的划定,对冒名行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 其一,构成冒名行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二,情节特别严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辩护律师提醒情节严峻是指一贯冒名行骗或流窜作案,影响极坏的;屡教不改的: 犯罪手段特别卑劣的;后果严峻的,以及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